十七世紀荷蘭繪畫的主題—維梅爾生活的時代
 
講者:徐成德/講稿整理:余欣穎

  (※ 部分畫作為參考2008年故宮華麗巴洛克展覽作品)

  維梅爾於1632年出生於荷蘭的黃金時期,他出生時,他的國家還處在獨立戰爭。荷蘭跟西班牙打仗打了八十年,於1648年宣告獨立,荷蘭本來就是一個新教的土壤,是加爾文主義滋生的地方,當荷蘭宣告獨立之後,信仰、意識型態更是跟西班牙漸行漸遠。十七世紀的荷蘭,從西班牙獨立出來之後,成為一個新教發展之處。

  荷蘭的經濟非常繁榮,因而出現了一批新的中產階級。以前畫家畫畫時,天主教會是畫家最大的客戶,過去無論米開朗基羅或是拉斐爾,很多作品都是由教皇所委任的。十七世紀之後,荷蘭獨立後,不再跟西班牙的天主教會有來往,最大的客源中斷了,這批新興的中產階級便成了荷蘭畫家新的最大客戶。這些人未必對聖經的畫感興趣,他們在家裡掛的畫,未必希望是一幅聖經的畫,由於這批中產階級的興起,有錢買畫,就在荷蘭造成另一股繪畫的風潮。

  這股風潮中主要的繪畫類型有四類。

  1、風景畫

  首先是對風景的重視。在文藝復興的時代,風景一向都不是主要的,而只是小小的陪襯,除了威尼斯畫派例外。在文藝復興畫家的畫中,諸如拉斐爾的聖母畫,達文西的畫,風景都很小,有的甚至沒有風景。但到了十七世紀,新中產階級的品味興起,科學開始發達,理性主義開始起來,人們對自然界發生了興趣…..種種因素促成了荷蘭十七世紀許多人非常喜歡風景。


小布勒哲爾( JanBrueghel the Younger,1568布魯塞爾-1625安特衛普 )
〈山景中基督的誘惑〉

  小布勒哲爾的〈山景中基督的誘惑〉主題是一幅聖經故事,左下角有兩個小人,一個是耶穌,一個是魔鬼,描述聖經記載魔鬼試探耶穌的故事。但畫家卻是把整個主戲擺在風景上,而不在耶穌跟魔鬼。如果是十四、十五世紀的畫,一定是把人物畫在中間的。這幅畫的畫法,過去只有在威尼斯畫派看得到(例如:喬久內的暴風雨,提香的抹大拉的瑪麗亞跟耶穌,也是把人擺在一旁),但在這個時期的荷蘭非常風行。


若蘭特‧薩威里( Roelant Savery,1576科提克-1639烏德勒之 )
〈有鳥的風景畫〉

  Lorenz Savory的〈有鳥的風景畫〉甚至完全沒有畫人物,純粹畫動物和鳥類。十七世紀以前,很少看到以風景為主的畫作,但到十七世紀,他們喜歡風景。這張還有點奇幻的味道,有很多奇珍野獸。後方還有些廢墟,要製造年代久遠,像伊甸園一樣一座美麗的花園。但很多時候,十七世紀的風景畫,沒有任何的寓意,單純的畫天空、樹葉、田野,也沒有聖經寓意、人物在裡頭,就是單純欣賞風景的美麗。

  2、靜物畫

  第二類畫作是靜物畫。尼德蘭地區原先是法蘭德斯地區,法蘭德斯的繪畫傳統是畫以載道。他們喜歡在畫中,加入說教寓言的成分。


  例如在花的靜物中,可以看到有些花是凋謝的。在畫盛開的花中間,放幾朵凋謝的花,暗示人生好景不長,要好好珍惜。在畫的下方,可以看到有戒指、金子、錢,告訴你這些東西像花一樣短暫,像花一樣是虛浮的,是不長久的東西。當時的荷蘭人喜歡這種畫作,因此這些靜物畫,有象徵性的意味在。

  第二種是畫能展現中產階級優渥生活的飲食,因此畫上頭的奇珍美食,有中產階級喜歡吃的龍蝦、水果、牡蠣、葡萄、美酒。畫家不再需要聖經故事或希臘神話故事,來取悅他的客戶。中產階級希望他們牆上掛的,是可以反應他們自己生活的畫,例如:美酒表示他們的生活富裕。所以,如果看十七世紀靜物畫,第一種是很多的花,第二種是很多吃的東西,第三種還是會有些象徵性的含意,如楊.費特的〈死亡的山鶉與獵犬〉。


楊.費特(Jan Fyt,1611-1661安特衛普)
〈死亡的山鶉與獵犬〉

  畫面中心是一隻獵狗和一隻死的野鳥,但重點是在教堂的尖頂。雖然這是一幅單純的靜物畫,但狗在西洋繪畫裡有很重要的象徵意義:忠實。法蘭德斯繪畫裡頭若出現狗,往往也會有忠實的意思。這幅畫乍看之下是打獵後的成果展覽,但卻出現教堂,很可能在暗示,生命是短暫的,我們要做一個忠心的人。忠心-狗、短暫-死亡、信仰-教堂,把這些有象徵性的東西,組合起來,就傳達了一些道德性的意涵。因此,十七世紀靜物畫裡面,看起來似乎沒有象徵意味,但若仔細看一些細節時,你會發現他大部分有一點點象徵性意味在裡面。這是法蘭德斯的傳統。


  同樣都是聖母子的主題,右圖拉斐爾的作品,與左邊北方文藝復興畫家的作品風格便相差許多。左圖看起來是媽媽在餵孩子,是一個非常居家的環境。但是,媽媽餵奶怎麼可能穿這麼華麗的衣服呢?餵奶旁邊還有聖餐杯?另外,通常在瑪麗亞頭上會有光圈,但左邊這幅畫卻利用擋在壁爐前的屏障,當作瑪麗亞的光圈。

  再看左邊這幅畫的桌子,是三角的茶几。一幅很居家母親餵奶的圖,卻放入很多象徵性的東西。三角茶几象徵三位一體,聖餐杯象徵主餐,由窗子看過去可以看出是法蘭德斯的小鎮,但這位凡俗的母親就是聖母,正在餵她的孩子耶穌。而拉斐爾的聖母與耶穌,從中間分割成兩半,便是完美的和諧,這就是文藝復興時代,所歌頌完美的人。拉斐爾筆下的聖母是最完美的女人。因此左右兩張圖,一張阿爾卑斯山以北,一張阿爾卑斯山以南,兩個時代沒有差太遠,都是文藝復興。而阿爾卑斯山以北就是維梅爾原先畫的傳統。在法蘭德斯的傳統,就是經常在平凡的環境中賦予信仰的意義。到了十七世紀,荷蘭畫家也承襲這個傳統繼續作畫。

  3、肖像畫

林布蘭(Rembrandt Harmensz van Rijn,1606萊登-1669阿姆斯特丹)
〈閱讀中的畫家之子—提圖斯.范.萊茵〉

  第三類中產階級喜愛的畫作類型是肖像畫。

  巴洛克時期,畫家有種對光和影的喜愛。從義大利畫家卡拉瓦喬的畫,你可以看出強烈光與暗的對比。這種光與暗的強烈對比,其實在林布蘭早期的作品中也看得到,例如:耶穌在船上起了風暴、參孫跟大利拉的故事。後來,林布蘭對光與暗的處理越來越柔和,越來越不那麼分明。〈閱讀中的提圖斯〉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在義大利的巴洛克時期,你可以看到很多明暗強烈對比的作品。但到了林布蘭和維梅爾手下,光跟影突然有了改變。這種改變會不會跟環境有關係呢?荷蘭是個四處有水的地方,他們每天經過運河的時候,就看到建築物、人物的倒影映在水面上。那種波光、光影、柔和的反光,是不是讓他們在探討光影明暗,不用那麼鮮明的對比,而是用更自然的方式把光影呈現出來。

  4、風俗畫

  第四類是風俗畫。風俗畫就是講平常生活的一些東西。例如傑若‧德‧伯赫(Gerard ter Borch,1617卓勒-1681德文特)的〈削蘋果的女人〉,畫的是一個女人削蘋果給她的孩子吃。這麼簡單的一個動作,在十七世紀之前是不可能上畫的。但到了十七世紀,他們把生活中的一些小動作,唱歌、彈奏樂器、喝酒、聊天,這些小小的動作,甚至是削一顆蘋果,都把它們入畫。後來英文就把它們取作genre。


  風景、靜物、肖像、風俗畫這四類,就是十七世紀的荷蘭,最受歡迎的四類畫作,也就是維梅爾當時時代背景喜愛的畫作類型。

  維梅爾出生的時候荷蘭正在和西班牙打獨立戰爭,後來他長大後,荷蘭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他們的畫風不再受西班牙的影響,他們畫作的題材也不再以宗教、聖經為主。維梅爾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維梅爾的父親是客棧老闆,同時也是位賣畫的人。維梅爾在成長過程中,一定看過很多畫家進進出出,他就在畫家進出家中耳濡目染,加上自己繪畫的天分,天時地利人和,讓維梅爾最後以畫畫作為他的職業。

  維梅爾住在荷蘭台夫特(Delft)這個小城,這小城有個工會,叫聖路克工會,所有的藝術家都可以加入這個工會。維梅爾自己也加入聖路克工會。聖路克就是基督徒所講的路加,因為傳說路加有替聖母畫過畫,一般天主教的傳統認為,路加是畫家的守護神,因此很多畫家工會便叫Saint Luke。維梅爾總活下來的孩子總共十一個,他跟他的岳母住在一起,家裡還有女傭,他是個生活在女人堆裡面的人。是不是這個原因,讓他對女人特別感興趣?在他的題材裡面,女人也總是佔了非常多的一部份。總之,維梅爾是在這樣一個繪畫環境薰陶下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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