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新地的盼望

—反省教會與「心靈改革」的使命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人沉倫,乃願人人都悔改。…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慇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倫。(彼得後書三章8-16節)

序言

      彼得後書三章8-16節是一段論到主那穌再來的經文,作者在此不但為耶穌再來的真實性做辯護,並且也描繪祂再來之時天地變化的情景,同時也要求當時的信徒要保守自己無玷污、無可指摘,等候主的再來。

      作者的勉勵是事出有因的:當時教會中有一群以「師傅」自居的基督徒,他們公開否定耶穌再來的真實性,認為它是使徒所編造的謊言,或是來自對舊約先知預言錯誤的解說。因此,他們鼓勵當時信徒不必再等候主耶穌的再來,也不必害怕祂帶來的審判。隨著他們對主耶穌再來的否定,這些人進一步鼓吹「道德的自由主義」。他們認為既然沒有末日的審判,基督徒就不必拘泥於道德的束縛,所以不但在飲食與男女關係上放縱自己的情慾(2:13-14),也鼓勵其他信徒效法他們。

      這些以「師傅」自居的就是俗稱縱慾的雛型諾斯底主義者。他們「終末的懷疑主義」和「道德的自由主義」對當時的信徒有極大的衝擊與引誘。後書的作者為了防止信徒受引誘而墮落,因此寫了這封信反駁他們的言論。

      在台灣當前社會心靈普遍受到扭曲、教會界矢志承擔心靈重建使命的此時,筆者願以此經文,來與讀者諸君一起反省當今教會所面臨「改革台灣社會心靈」的使命。本論

  

(一)、耶穌以改造「自己」來達到改造「世界」的目標

      彼得後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主再來的時候,將會為現在的天地帶來極大的改變。「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正是對這個被淨化過、不再有任何罪惡存在的新世界的描寫。希望神學家莫特曼就曾指出,此「新天新地」的異象,乃是所處時代從事社會改革或革命的主要原動力。

      從救贖論來看,耶穌首次降生和祂再來所要成就的事工是相同的:拯救或改造這個墮落有罪的世界。這個改造的事工起始於主耶穌的首次降生,完成於祂的再來。其間有耶穌的受苦、復活、升天,乃至坐在上帝的右邊。耶穌這一連串的救贖行為使這個原本充滿罪惡的世界,在終末將徹底被改造為一個只有公義住在其間的新天新地。

      如果以上的了解是正確的,那麼誠如莫特曼所言,主耶穌再來所帶來的「新天新地」是基督徒社會革命的異象,那麼耶穌基督第一次道成肉身的降生,也為我們啟示出基督徒社會革命的方法論—以改造自己達成改造世界的目標。

  「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為了要改造這個有罪的世界,聖子耶穌先改變祂自己:從「無限」的上帝成為「有限」的人;「無罪」的上帝取了「罪身」的形狀;「永生」的上帝接受人「死亡」的命運。

      耶穌以改造「自己」的方式,來達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無疑地為基督徒的社會改革提供一種新的方法論,這是一種不同於世俗改革的方式。我們看見歷史上各種的社會改革都是將「別人」當做優先改革或革命的對象,結果不是滯礙難行、每況愈下,就是付出極高的代價,究其根本原因就是革命者沒有從「改造自己」做起。

(二)、當前台灣社會迫切需要「心靈的改革」

      作者用「無玷污、無可指摘」來描寫信徒得救的狀態,用今日的話來說,就是「無污染」的狀態。「新天新地」的異象不但提醒我們基督徒要保守自己不受 罪的污染;相同地,它也鼓勵我們基督徒要追求一個「無污染」的社會。

      去年德國明鏡報曾將台灣社會的環境污染比喻為「豬舍」,引發輿論的軒然大波,也有不少人寫文章加以反駁。但就在此事漸漸被大家淡忘之際,國內的報紙突然揭發有不良的廠商將「飼料奶粉」矇混成「食用奶粉」來販售,為時已長達十年之久。這時我們才知道台灣人住的不但是「豬舍」、吃的也是「豬食」。

       所有「環境」的污染其實是反映了人「心靈」的污染。去年李登輝總統曾呼籲,目前社會改革所迫切需要的乃是「心靈」的改革。隨後,文建會主委林澄枝在一篇名為「營建一個心靈豐富的社會」演講中,首次坦白承認國民黨主政五十年的台灣「社會是生病了」、「我們的社會生病是人心出了問題」,她也承認其根本的原因為「我們社會長期忽視精神文化建設,人民心靈普遍空虛」,所以她呼籲要將台灣營建成一個心靈富裕的社會,就必須「重視人文教化」。

    對於林主委的談話,我們表示欣慰,但我們也必須要指出,台灣社會「心靈改革」的工程絕不是單靠「人文教育」就能完成的,因為我們深信台灣社會「空虛」的心靈,需要「上帝的話」才能充實;台灣社會「黑暗」的心靈,需要上帝的話才能變成「光明」,台灣社會「污染」的心靈,需要上帝的話才能得到「潔淨」。耶穌曾引用申命記的話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八:3;太四:14)。照巴特的解釋,「上帝的話」指的正是耶穌基督本身,同時也是指聖經以及所宣揚的「道」。

  

(三)、教會當以正意分解「上帝的話」來從事「心靈改革」的工程

      前述經文的作者告訴我們,保羅的書信受到「假師傅」的「強解」,為的只是要合法化他們在男女與飲食方面的縱慾。

      這些縱慾行為無疑是當時異教社會的風尚,初代教會基督徒的終末觀與倫理上的嚴格主義都是與這些風尚格格不入的,導致當時的基督徒在異教社會受到排斥。面對社會的墮落,這些「假師傅」不但沒有照聖經或保羅的書信來宣揚主的再來與審判,並且要求異教徒悔改,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反而公開否定耶穌的再來,甚至「強解」保羅的自由觀,以附和當時社會縱慾的風尚,這就是所謂的「媚俗」。

      何謂「媚俗」?就是在世俗的觀點與經典真理之間,傳道者或宏法者為了討好世俗的大眾,講出違背真理的教訓。對於負有宣揚上帝話語的傳道人而言,「媚俗」是個永遠的試探與引誘,因此使徒保羅有如下的教導:「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教你們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以同性戀者的性行為為例,這種在當時希羅社會視為一種文化風尚的行為,保羅是以何等嚴厲的語詞加以譴責,他並且警告說,有這種行為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六:9;提前一:10)。

      但是反觀今日教會在此議題上,卻不能成為聖經真理的捍衛者與見證者,反而一昧討好世俗的價值觀。以台灣教會為例,今年成立「同志教會」的創始者公開表示要為同性戀者證婚。她知道她的作法是違背聖經,所以在公開座談會上乾脆表示聖經是異性戀者所寫,以此來否定聖經的權威。而針對有人問其是否反對同性戀者「婚前性行為」,她語帶不屑地回答:這個社會既然不容許同性戀者結婚,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根本不是「婚前」性行為,因此也就沒有反對、禁止的理由。

      這種容許「濫交」的論調不但違背聖經,也與她的主張相違背。因為她既然表示要公開為同性戀者證婚,至少她應該約束同志教會的會友在「婚前」不要縱慾。她亦曾於他處提及,其不約束同性戀者「婚前」性行為的理由是:因為同性戀者也有性需要與性衝動。這種否定聖經、附和同性戀者情慾的行徑正是「媚俗」的例證。

      但是更令人憂心的還不僅於此,這位牧師的論調與作法基本上還讓我們知道,聖經與同性戀性行為是不相容的。但是另有一批傳道人為了要合法化同性戀性行為,他們選擇的不是公開否定與排斥聖經,而是公開強調重新「解釋」聖經。原則上個人同意聖經需要「解釋」,但是如果能將「黑」解釋為白」,那已經不是「解釋」,而是「竄改」了;以彼得後書作者的用語就是「強解」聖經了。

      雖然這些以「強解」聖經來合法化同性戀性行為的牧者,未必像彼得後書中的假師傅一般,是在為自己的「縱慾」建立合法性與正當性。但是這種「強解」聖經的作法,卻會扭曲真理、誤導同性戀者,對台灣社會的風氣也有不好的宣示作用。

      今日台灣社會問題叢生、弊端不斷,顯示了台灣社會「心靈」的黑暗與污穢,要去除這些黑暗與污穢,只有宣揚與見證「上帝的話」。但是如果我們為了「媚俗」,而「強解」聖經,那麼教會對「淨化」社會心靈非但沒有幫助,反而會成為「污染」台灣社會「心靈」的「幫兇」。

     「你們要聽,也要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馬太福音十五:10)

      耶穌很清楚地指出,不照上帝的話或誡命來教導人,不但無法造就人,反而「污穢」人的心。祂對法利賽人的責備對今日台灣教會更是個提醒:如果我們「不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l5),我們不但不能「潔淨」台灣社會「污染」的心靈,反而是助長它的「污穢」。

結論

      當教會面對重建台灣社會受扭曲、黑暗與污穢的心靈此一艱辛使命時,「媚俗」與否成為教會能否完成此使命的關鍵所在。藉著彼得後書幾段經文的啟示提醒我們,要重建台灣人的心靈必須從改造教會的心靈開始:藉著上帝的話來改造教會,以達重建社會心靈的目標。因此,教會應該痛切反省三件事情:

      第一、我們是否打從心裡看重聖經?因為「新約和舊約是上帝的話,是我們信仰與職份唯一的根據」。

      第二、我們是否竭盡所能遵行聖經的教訓?因為這個社會之所以不能接受我們所宣揚的真理,就是因為我們缺乏「行道」的見證。第三、 我們是否按正意分解上帝的道,讓我們的社會聽見上帝真正的話語。除非教會在神學的反省、倫理的實踐、福音的宣揚與真理的教導上,以聖經做為唯一的根據,否則我們不可能完成重建台灣社會心靈的工程,成為主耶穌眼中「忠心又良善」的僕人。

(本文作者為台灣神學院倫理學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