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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08, 00:26
程瑞玲
1. 這個故事中最讓你感到氣憤的事是甚麼?為什麼?
2. 環球報的焦點小組為何會開始追蹤調查神父性侵事件?一開始和後來的報導目標有何不同?為什麼?
3. 你覺得神父性侵事件為什麼會不斷發生?誰應該負責?為什麼?
4. 班原來是持反對的態度,後來卻轉為贊成,為什麼?
5. 當他們取得可以證明羅主教知情的證據時,羅比仍不願馬上報導,為什麼?
6. 你覺得這事件為何能成功地被報導出來,並得到很大的迴響?
7. 這事件被報導後,產生了甚麼影響?為什麼?
8. 你自己或周遭有因為某些原因而不敢出來主持正義的嗎?請分享。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09, 14:46
周美岑
<驚爆焦點> 心得

弱勢的無助
當聽完驚爆焦點的故事後,不僅震驚也感到憤怒。震驚的是這是一個天主教會性侵兒童的大醜聞,而憤怒的是看到這些弱勢受害者一生的悲慘和無助。受害者多為單親且生活困苦家庭中的孩子,教會裡的神父原本應該是他們的盼望,卻成為了加害者;而在當時的體系中弱勢團體是完全無法伸張正義的,以至於這些受害的兒童長大後多半淪為酗酒、吸毒、自殺或甚至成為別人加害者的悲慘結局。

信仰的危機
在故事中我看到了一個可怕現象,那就是宗教信仰的神格化。 天主教在歐洲和美洲有很多的信徒,天主教的教宗、主教、和神父都是神聖的,因為他們代表了天主。當信徒尊敬宗教領袖時,有時候會不自覺得將他們神格化,認為這些宗教領袖都是至高無上的。所以當這些兒童被神父性侵後,家人感覺到非常錯愕矛盾和痛苦,很難消化應對或甚至產生信仰崩潰。

權力的腐敗
天主教會在波士頓是最有勢力的單位。當神父性侵兒童案件被反應時,教會主事者就請當事人保持沉默,甚至刻意不經過法院的安排與對方和解。 如果有人提起刑事訴訟,教會則會透過影響力施壓法院讓案件被封存。 更可惡的是,教會把性侵的神父調到別堂,繼續神父的工作,這也可能讓犯罪繼續發生。這個權力中心是多麼的腐敗。 它為了保護教會的信譽,努力遮蓋惡行,任其氾濫。環球報的焦點小組因為一位新加入的猶太裔主編鮑倫的提議而啟動了調查古歐根神父性侵事件, 但後來深入調查後發現這不僅是一個單一事件,就擴大了調查方向,努力追查所有被隱藏的惡行。 我覺得天主教會要對神父性侵事件負完全的責任。 教會上位者的包庇,甚至操控和規避刑責,導致同樣的悲劇不斷的發生。

社會的失能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天主教會上位者就可以這樣一手遮天嗎? 其實社會系統的失能是共犯。 監護者原來應該是兒童的保護人,但卻願意接受調解、拿錢、和簽保密協意。律師原來應該是正義使者,但卻幫忙善後私下調解。媒體原來應該是真相守護者,但卻未盡其責的簡單報導帶過。大眾原本應該是社會的監督者,但卻保持沉默、幫忙掩護。 社會不同角色的失責,產生了失能的社會系統。

一道亮光
波士頓環球報的焦點小組就是那道亮光。他們秉持新聞工作者追求真相的社會責任,不畏強權,鍥而不捨的努力追查,照進了黑暗,帶來社會的改變。雖然焦點小組是主導,但小蝦米之所以能夠成功的對抗大鯨魚還有來至於
受害人菲爾、神父李察、和律師米契的極力幫助。社會公民不再沉默的覺醒應該是這事件能夠成功地被報導出來的主要原因,而它的影響不僅是整頓了波士頓的天主教會紀律,甚至到了全美和全歐的教會體系;它的報導更給社會上了一堂很寶貴的功課,那就是社會公民當負的責任。

我的省思
我是否屬於那沉默的大眾呢? 我是否能在需要的當下,做對的事呢? 我是否有追尋真相的動力還是覺得事不關己呢? 我是否覺得自己有社會責任呢? 我深深體會到有時候我的“不作為” 就是虧損、就是失敗了。 神要我們成為這世上的光、世上的鹽,就是要我們在所處的環境中發揮當有的影響力¸相信神也會給我們需要的眼光和勇氣!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0, 19:10
于文珊
驚爆焦點 心得

營利或良心
2001年,調任波士頓環球報的主編馬提鮑倫,為提振該報發行量,指示追蹤一則與在地相關卻不起眼的小報導-關於神職人員性侵孩童之審判結果。調查小組開始蒐集相關資料時,法官、律師、主教等不約而同封鎖相關資料,令記者群心生疑竇,後決定深入追查,無意間掀起一波良心運動。本估計至多20位神父涉案,調查結果竟有249位神職人員染指孩童,為躱在暗處、弱勢中弱勢伸了冤,讓黑暗攤開在陽光下,意外帶來全球性的改革。

掩蓋或揭開
神父性侵事件為何不斷發生?在此反映了幾件事,一.天主教神職人員禁止結婚,認為從事神職就是嫁給神,若嫁取即不聖潔。但物極必反,內在需要愈被壓抑,被惡試探時愈容易跌倒。二.人喜歡罪中之樂。它的特質是刺激、佔人便宜、暗中不易被發現。神父也是人,感受並無二致。三.有權力的人,很容易迷失在權力中,濫用權柄,以求自身滿足。神父在不健全家庭的孩童心中猶如神或父一般的存在,當受照顧的孩童接收到不合理要求,某些孩子可能以為是種建立親密關係的方式;有的即使想拒絕,卻怕後果而不敢反抗。四.因有共犯結構縱容。主教社會地位崇高,影響力極大,為了不損傷教會名譽和形象,要求法官、律師保密,而律師因調解案件會收受和解金,故也以協商保密原則三緘其口。加上當時教會處置性侵案之方式,並未將神父解職,而是調動到其他地區服務,非有效懲戒,造成食髓知味,傷害才會一再重演、擴大。

反對或支持
調查小組上司-班,原本持反對調查態度,後轉為贊成,其理由值得深思。速食時代,凡事求快,求新,誰想花上月餘探討一個看來微不足道的老舊議題?一般人只想簡單交差了事。但是當記者麥可分析手中掌握資料,性侵比例達6%,波士頓有15個教區,那麼意味著有90位神父性侵,而主教15年前就知情,這表示地雷之多,影響範圍之廣,狼人就在身邊。上司班意識到還會有數不清的無辜人受害,喚醒從事媒體工作的意義,決定力挺挖出真相。

黑暗與光明
這部由真人實事新聞改編的電影,讓我看到明與暗的糾葛。罪永遠行在暗中,巴不得攻城掠地,永不見光;光總愛驅散黑暗,帶來愛與公義。只要我們成為光,就能及早遏止隱而未現的罪。如同2017年發起的譴責性侵犯與性騷擾行為的Me Too運動,也讓許多現行犯不再逍遙法外,是輿論聯手法治制裁的一大躍進。另一方面,受害者往往自慚形穢,感覺身心被剝奪而自絕於光明中,或以吸毒、自殺放棄自己,或搖身一變為加害人以洩心中之苦。人被何制伏,就是誰的奴僕。我們處在各樣試探中,會跟從誰呢?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1, 14:32
高碧嬌
20190807 驚爆焦點回應

不能說的秘密層層包覆
「性侵」一直是既可怕又病態的社會問題,其傷害餘留下的後遺症,往往伴隨著被害者一輩子久久無法抹滅---導致有的以酗酒、吸毒來逃避,有的則犯有精神疾病、甚至最後選擇死亡一途來做了結;尤其加害人若是倍受尊敬、譽為聖者的神職人員,那殘忍的真相叫人如何以對?更何況受害者是純真的孩童?而這樣令人髮指的事情,卻在數十年內(或許更久)一直不斷地在各地重演著,究竟誰該負責?到底如何能杜絕?讓我們來一層一層剝開這不能說的秘密……

核心層--受害兒童的絕望與殘害
天真無邪的兒童,理當被大人呵護、關愛,然而竟成為神職人員的嘴邊肉、鈎上餌!從掛餌、引誘、上鉤、收網,逐步地誘導、恐嚇,以致一步步走上不歸路、成為嚴重社會問題,即便有少數倖存的,終其一生也都難以平復,長期被壟罩在這迫害的陰影之下,價值觀、信任感、信仰上……在年幼時就被無情地扭曲、剝奪、瓦解!

第五層--受害家人的無能和無奈
由於被性侵的兒童,其多數都來自低下貧窮的階層、或者是問題家庭,一來他們沒有金錢能力、沒受高等教育、不具備好人脈,加上兒童的監護人很容易就被金錢收買打發,即便有餘力想爭取,也因訴訟對象是精神指標的神職人員,而會受到外界質疑的眼光、甚至唾棄的責難,讓家人與其選擇雪上加霜,不如拿錢了事。

第四層--教會象徵性的息事寧人
至於神的家---「教會」,理當站在正義、公義的一方,為受害者發聲、譴責懲罰性侵神父的罪行;但令人激憤填膺的是,明明知情的主教,居然只是將犯性侵罪的神父調離當地,然後可以到其他教會,繼續他的神職工作、繼續他的性侵罪行?不惜動用權力去封存所有的犯罪證據,就為著坦護教會的聲譽和威望?原本應是代表聖潔的領袖、竟作褻瀆聖神之事,按理該是照亮地上的光、竟讓黑暗遍布全地!一心想掩飾罪行、息事寧人的教會,無疑成了為虎作倀的加害幫凶!

第三層--雙方律師的利益及妥協
本應為被性侵受害者辯護的控方律師,比誰都清楚當中細節。有的雖然想為受害方據理力爭,卻無力對抗教會龐大的勢力,只能做居中協調的角色;有的甚至為了一己的私利、前途的考量,根本不願透露實情。至於教會的辯方律師,儘管握有相關記錄,除了臣服與妥協外,只有在不安中期待還有沈冤昭雪的那天到來。

第二層--新聞傳媒的懼怕和覺醒
輿論的壓力、慫動的言論、神聖的威權,在在挑戰著媒體的良知。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沉寂多年的神父性醜聞案終能浮出檯面,雖然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但因著焦點小組的四處奔走、抽絲剝繭,讓原本鞏固著一樁樁性侵醜聞案的高牆,像骨牌似的被一一推倒了,其數量之多,讓向來置身事外的律師們,也紛紛吐露實情、並挖掘塵封已久的真相。

最外層--社會大眾的緘默和放任
愛的相反詞不是恨、而是冷漠,無論是劇中當時的社會,或者是正觀看此劇的我們,都可能成為焦點新聞裡沉默的共犯!因為事不關己、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為位高權重不容挑戰、因為跟著群眾走才是保全之道?!

剝開洋蔥雖然辛辣卻是必要
站在遠處批判指責人人都會,但是當反躬自省時:如果性侵事件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能勇敢揭發?能正視面對?倘若自己位居權職重任,真能不徇私、不包庇地懲處?假設自己有律師的能力,有機會可以懲兇除惡,真的可以站在正義與公理的一方勿枉勿縱?若能成為焦點小組的一員,面對重重困難、權勢壓力,還能堅持下去、永不放棄?
再次檢視整個事件不只是神父的問題、教會的問題、律師的問題……更是人性的問題!盲目地相信是理性懷疑的殺手,沉默的多數是埋葬真相的幫兇!雖然揭開真相如同手握洋蔥一般,每剝開一層就都要再忍受一次辛辣的刺痛,但是還是必須要鼓起勇氣繼續剝下去,且不是靠一己之力、孤軍奮戰地獨自剝完,而是他(媒體)、你(律師)、我(大眾)一起輪番上陣,因為「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讓我們不再一味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儘管裡面有洋蔥……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1, 14:48
陳嘉惠
『驚爆焦點』的故事中,波士頓環球報的焦點小組記者們,努力追查波士頓天主教會神父性侵孩童的真相。故事的加害者不是只有性侵兒童的神父,而是整個教會體系多數人的沉默和姑息。

神父是上帝的傳道者,在教會中地位崇高,許多家庭依賴著信仰和教會,得到精神上的支柱。許多神父奉行嚴謹的教義、生活簡樸且關懷教會裡需要幫助的教友、家庭,是教友們的人生導師與精神典範。讓人憤怒的是,惡神父利用孩童對他們的信任,藉著關心,卻傷害孩童以逞個人獸慾的惡行也一直存在著,他們是披著羊皮的狼。我們可以發現性侵加害者,很多在小時候曾被性侵或是有其他不堪過往,形成心理不健全,長大後成為性侵他人的人,並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所作所為有何錯誤。當犯罪的神父被教會發現,換到另一個地區以掩蓋其罪行後,又繼續做著同樣的事。

樞機主教多年前對神父性侵教會兒童的惡行知情,卻低調息事寧人,放任惡神父犯行。於是,教會、主教、神父 整個體系…形成共犯效應。樞機主教要維持教會的神聖性與完美形象,杜絕醜聞曝光,這關乎天主教的名聲。讓人不忍的是遭性侵倖存者造成的恐懼、痛苦難以撫平,甚至對他們一生帶來永久的負面影響,成長過程中受盡摧殘,有人用自殺,有些以吸毒酗酒來逃避。這些被社會遺棄的倖存者,沒有人為他們發聲,甚至被要求永遠把這個祕密封存。教會極力掩飾醜聞,原本應該介入的其他機構也漠不關心,波士頓環球報給了這些人,以及其他未出面的受害者,一個公道。

這個故事最可貴之處,在於有一群堅持做對的事的人,他們不畏強權,內心有堅定的信念去做正確的事,是為良知及真相來報導,挑戰天主教會的權威,這是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爭戰當焦點小組找到樞機主教包庇掩蓋的有力證據時,急於要做新聞發表,小組領導者羅比卻先擋了下來,他的冷靜思考,是想讓所有證據更完整更到位,才能一次擊倒教會的謊言。

要終結這個事件的問題,不在神父本身,而是整個教會和體制,因為有焦點小組的正義和力量,對社會這成很多的迴響,使很多人勇敢走出來指控。讓天主教會被迫開始正視面對問題,在體制上進行改革。為何拖了這麼久才揭露而公諸於世?。明明知情卻坐視不管。冷漠,造成了這一切傷害坐大的原因。不只是加害的神父,教會體系和文化的縱容都是共犯,這些共犯與惡距離有多遠?和惡神父一樣,其實是很近....

環球報的焦點小組報導真相,為弱勢發聲,挑戰權威體制,帶來了改革變化。 這故事帶給我的省思在於自己或周遭常常沒有勇氣去作對的事,而成為沈默的大多數。我們對社會、對周遭事物可以多用心關懷,少些冷漠對待,而不是只追求自身的小確幸。求上帝堅定我們的信念,帶來行動力及影響力,我們仍可以為自己,為生活周遭,為社會帶來不一樣的改變機會。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2, 20:08
鄧秀容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姓名:鄧秀容
1. 這個故事中最讓你感到氣憤的事是甚麼?為什麼?
一位神職人員(神父)是神在地上差派的代表(代表神),所作所為是要榮耀神,反而羞辱神,害己害人,神人共憤。林前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神要塑造我們何等的不容易,從萬人中揀選我們,以愛來吸引我們回轉歸向祂,在每天每一步很有耐心的教導我們,時時刻刻引領我們走義路。很細心的陪伴我們,當我們做對時給與鼓勵,做錯時給與
勸勉,當我們硬著頸項時,祂會管教我們,為要我們回轉,為要使我們蒙福。耶29:11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我們從摩西的一生中看見神如何修剪他,他順服並願意被神煉淨,40年在曠野牧養羊群,在曠野中他遇見了神,是何等大的福份;結果一生被神大大使用,被神呼召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何等的艱難,在過程中有甘甜看見神的大作為(過紅海走乾地,埃及全軍覆滅),有苦澀(在曠野百姓饑餓(要肉吃)飢渴(要水喝)就像摩西發怨言,幾乎要拿石頭打死他。 
  新約的保羅起初是逼迫教會的,肉體的服事(他自認是為神大發熱心把信徒下在監裡),之後在大馬色路途中遇見神,因此生命極大的轉變,被神乎召成為神忠心又良善的好管家,獻上一生的生命被神大大使用,保羅的告白:腓3: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保羅在傳福音當中也經歷了許多的苦難,林後6:3-10,11:23-29。這是神的僕人跟隨主需要付的代價,我在海外宣教6年中經歷了,酸、甜、苦、辣,深深體會走十字架的道路,是一條苦難的道路,也是蒙福的道路。應效法主因犧牲得了冠冕。  
一個神的僕人,胡作妄為,隨心所卻,不是真僕人,真僕人是順服主人所分咐的照著去做,為要討主人的喜悅,成為忠心又良善的好管家,得著主人的讚賞,就如耶穌順服天父的旨意,得著天父的讚賞,因此我們要效法耶穌。一個人的靈對了,才能做對的事;指頭指向別人,永遠解決不了問題的。  
神的工人首先最重是要先被神服事,去享受神偉大的慈愛,並經歷神豐盛的恩典,而且一切榮耀歸於神。並且清楚有從神的呼召,箴29:18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神的工人若沒有先被神醫治,帶著傷害去服事,就把自己的傷害帶給對方,造成對方2度的傷害,成為雪上加霜;如此就會造成這種一連串的醜聞事件,羞辱神的名;並且絆倒人不能進天國。
太16: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一個神的工人若沒有將自己釘死在十架上,與主同死同復活,又如何能服事,如何能榮耀神呢?
約一2: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一個神的工人若沒有將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除去,又如何能服事需要的人呢?
利11:14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一個不聖潔的器皿又如何能經歷的神的同在,神聖潔的靈又如何能住在一個不聖潔的器皿裡呢?
  結論:
  約一3: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4: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4: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3:17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因此我們一生中要享受神的愛,並經歷神的愛,去傳揚神的愛。完成神託付我們的大使命。
林前13:1-8ⅴ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永不止息。
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們一生是為主而活,榮耀神的聖名。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2, 22:42
莊淑芳
1. 這個故事中最讓你感到氣憤的事是甚麼?為什麼?
神父利用單親弱勢孩子的處境予以性侵,著實可惡、其惡性也較能理解。不能接受的是整個教區體系為著集體的利益(教會形象?威信?信徒対教會的信任?)縱容掩蓋在道德、在律法上都顯然是惡事的性侵醜聞。
人們因著軟弱和需要來親近神,而神職人員原該是最明白神的心意,該幫助人能認識神、親近神,卻利用人的軟弱,反讓人離神更遠。

3. 你覺得神父性侵事件為什麼會不斷發生?誰應該負責?為什麼?
這樣的事件無法指出單一個人負責,這事件本身就有個龐大犯罪結構。做壞事的人(性侵神父)認為自己罪不致死、且又不只我一人犯罪;有機會撥亂反正的律師或是選擇依附杈勢、或是選擇妥協放棄,反正事不關己;報社一開始也因為商業考量選擇漠視。如果你我都以為自己只是小小的一員,多做一件小惡或少做一件小善,則許多藏在暗処的哭聲就不會有機會被聽見。

5. 班原來是持反對的態度,後來卻轉為贊成,為什麼?
沒機會看到更多電影細節,無法得知班在此事件的道德傾向。但若是一般謀略者的思惟,一開始的反對是因為我還看不到贏面,不認為此刻的證據對報社或對所謂伸張正義會有助益。待證據漸漸完備,即便是道德勇氣也因為有事實的支持才會足夠強大。

6. 當他們取得可以證明羅主教知情的證據時,羅比仍不願馬上報導,為什麼?
打蛇打七吋,一旦決定要與惡對抗,也需要足夠的謀略與智慧,不能只憑意氣與熱血。

7. 你覺得這事件為何能成功地被報導出來,並得到很大的迴響?
道德勇氣是需要說出來才有機會看見原來有這麼多沈默的大眾躲在暗處,尤其受害者需要更多支持的力量和確據,才有站出來的勇氣。

8. 這事件被報導後,產生了甚麼影響?為什麼?
釐清了整個犯罪結構之後,惡者便無法継續在暗処躲藏。除了更多性侵神父被舉發,包庇蹤容的教會領袖也一併被輿論所不容。舉發行動甚至拡及國際,讓教宗也正視此問題,發起專責會議、並向受害家庭道歉。

9. 你自己或周遭有因為某些原因而不敢出來主持正義的嗎?請分享。
職場中常會有一些以訛傳訛、或未經證實的八卦,有時甚至已有損當事人名節,例如誰跟誰過從甚密。但礙於跟當事人真的不熟,或他本也不是什麼良善之人,會不想浪費唇舌替他辯護、或為了他得罪同事。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3, 09:51
貴族連續體
宗教信仰是自覺身處黑暗之人尋求蔽護的最終手段。

但是,如果連宗教內也不能成為人安心的避難所,這人將陷入何等恐怖的黑暗?

我們一般人都享受著自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平安,我們很難想像長年活在痛苦與缺乏中是什麼感覺。

更甚者,長年活在痛苦與缺乏中,而成為惡人侵害目標的那種無助。

這些受害者連訴說痛苦的門路也沒有,因為說了也沒人相信。

報紙媒體固然有真相保護者的職責,但他們也是資本主義營利者。

無人相信的報導,就是無利可圖的報導。

教會本應是神父的監察者,卻也是宗教威望的維護者。

追究神父的過失,同時也會打擊教會的威信。

律師原來該是正義的守護者,然而也是官司的利益爭取者。

按照法律條文尋求正義,可是也必須也只能爭取法律條文所規限的利益。

這些身份意義的不能連續一體,這些自我身份與他人身份互相的矛盾衝突。

造成罪惡得以生存滋長的陰暗夾縫。

這個故事並不令我感到氣憤,只讓我感到深沉的悲哀與無奈。

神父們在天主教的禁慾主義教條下,造成畸形的心理變態。

受害者們的依賴心態,使他們無條件交出自己的把柄給市恩者。

律師們的業界生態文化,令他們總是求不得正義時,退而求其次,轉求補償就好。

媒體則受限於資本主義公司營利規則,無利可圖的報導,就不再追蹤。

這個事件只是再次應驗了「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不管是教會、不管是媒體、不管是律師,都不能永遠隻手遮天,掩藏罪惡。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3, 15:36
郭佩娟
「驚爆焦點」
發生在2001年的波士頓天主教堂神職人員性侵兒童事件,當時環球報主編,發現法官將相關資料封鎖以免神父的資料外洩時,他下定決心要深入挖掘這個案件。並組成了焦點小組展開一連串的調查。
因著焦點小組的揭發,神聖又莊嚴的天主教堂,引爆了一連串隱藏許久驚人又可性的事情,也成為天主教會難堪的醜聞。當神父性侵兒童的行為被揭露出來時,受害者也一個一個的勇敢述說自己的經歷,相信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使得這起「神父性侵兒童」事件,可以受到重視。

神職人員讓人尊敬、也是神聖的職份,給人的感覺也是充滿愛、熱心助人⋯⋯
可想而知,這些受害者在年幼時期因敬畏、信任他們,卻遭遇到這樣的對待,父母親也無法為他們挺身而出來對抗在波士頓有很大影響力的天主教教會,這對他們的人生會有多大的沖擊呢?
對人的不信任(因大人們的面子不敢張揚、因公權利而選擇放棄⋯)、對社會的不安全感(因個人的包庇、沉默、自私自利⋯)導致事件一再發生⋯爆發更多受害者,使得這些孩童面臨身、心、靈受挫,又沒有得到適當的心理治療和保護,有不少比例這些孩童在長大過程中,牽涉酗酒和毒品⋯影響了他們一生⋯

為自己的權利發聲是理所當然的事,但當自己成為事件的配角時,是否也會有勇氣為他人挺身而出、伸張正義呢?若當時很多知情人士願意站出來為這群受害者發聲,或許⋯⋯就不會有後續這麼多的受害者出現⋯勇敢選擇做對的事、以及不做一個沉默的多數人。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3, 15:41
張翠珍
「驚爆焦點」是一個讓我越聽心情越往下沉,與我需沉思、警醒的一部成人電影故事.這個故事敘述波士頓環球報在「外來者」猶太裔的總編輯鮑倫要求下,報社焦點小組深入追蹤報導專題-2001年波士敦當地天主教會吉歐根神父性侵兒童案.焦點小組在由倖存者斐爾提供的重要資訊,與李察神父所研究的資料顯示下.愈深入調查犯案神父人數如雪球般愈滾愈大,更牽涉教會系統式運作,在共犯結構下加上人的沉默,以至於蔓延到其他國家,擴大成屬全球性的性醜聞,使得教皇保羅二世不得不出面做回應的案件.
故事裏有三名律師,一名當地土生土長的吉姆為教會律師,是幫忙教會善後掩蓋所有神父的犯行.甚至一直對有心深入探查追蹤的羅比強調教會為社區所做的慈善,是一個為享有既得利益的標準「隱惡揚善」者.另一名是艾瑞克,是個經常在廣播媒體出現有名氣的律師,幫受害家屬調解取得法律規定的賠償金,但受害者需簽一份保密協定.做到聖經記載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調解者」但卻忘記了我們神屬性的「公義」- 祂為孤兒寡婦伸冤.(申10:18a)第三位同是「外來者」屬亞美尼亞裔的米契律師,不畏強權、盡心盡力的為弱勢家庭受神父性侵、受教會打壓要求保持沉默的被害人尋求法律途爭取公義.他有一句話:「看他們怎樣對待自己的小孩,如果養育一個孩子要靠整個村莊的支持,那侵害一個孩子整個村莊也脫離不了關係.」令人沈思的一句話.我對我所處的環境社會,每天所發生的大大小小事情.是否像環球報社裡的班、羅比到了麻木不仁的狀態毫無知覺.認為它只是我們生活裡每天都在上演的社會小插曲,只是一個茶餘飯後的聊天素材.亦或是乾脆視而不見、掩耳盜鈴的告訴自己「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自求多福.
神是每個人心靈的港灣,是我們靈魂的錨,是屬神兒女的安慰者,更是弱勢族群在黑暗中的一線曙光.「教會」是「聖潔神同居之所在」, 是神兒女屬靈的家,是講愛、可以尋求幫助、得著幫助的地方.神要我們在愛裡恢復「人與神的關係」、「恢復人與人的關係」.但是當神職人員運用權柄、關係、濫用人們對 神的信靠.向貧困家庭孩子、失親的孩子、身處破碎家庭的兒童伸出魔爪,做出不聖潔的舉止時.這行為不只是摧毀幼嫩孩童的靈、魂、體,更是推波助瀾的使受性侵的孩童靠向撒旦.因他們自感內疚而又說不出口、難以啟齒的傷痛,只能用酗酒與毒品麻醉自己的知覺,讓靈魂的憂傷不斷的鞭打自己,直到心靈跌進永無止盡的黑闇深淵.加上教會這個由人所組成的機構.沒有即時做出保護與公義的決定,反而運用體系的「關係」,做不公不義官官相護的包庇行為.不知「心中有神的人」,再見主面時,是否能坦然如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 4:7)「關係」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求主憐憫! 叫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謹守職責,能成為我們所處之社區、職場、社會的守望者、正義的使者、督促者.使在上位者與公眾媒體,能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聖靈保守我們屬神的兒女不成為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在教會中追求神的聖潔生命、活出愛、保護孩子,成為神祝福的器皿幫助有需要的人群.神話語不再只是知識上的認識,而是能與神相遇,因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 4:12).幫助基督徒能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我的 神同行. (彌6:8b)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4)因為『教會是一個機構,由人組成的,會消失.信仰是永恆的,要把兩者分開.』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3, 18:19
巫靜宜
編導湯姆麥卡錫在訪談中提到:「我想透過這部電影強調一個新聞工作團隊,在被完全支持的情況下,他們的專業能形成多大的影響力,有什麼事會比孩子們的未來更重要?」他也進一步澄清這部電影並非是在批判教會,而是想闡述「為什麼會發生?」
誠如導演所要敘事的角度,電影透過一位波士頓環球報的主管與其所領軍的焦點小組(羅比,麥可,莎夏等四位記者組成),鍥而不捨、以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精神,報導天主教神父不當性侵教區小孩的真實事件。其中新上任的主管拜倫以天降之姿接任主編,他來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生長環境,以其對新聞的敏銳度,要求焦點小組著手進行報導天主教神父性侵孩童的醜聞。這則新聞雖在多年前曾被零星報導,但卻不了了之,拜倫認為從提高讀者閱讀率的考量,覺得這件新聞值得追蹤調查。隨著證據和受害人的逐漸浮現,教會、法律智庫、信仰社群間對於揭發真相的壓力接踵而來。顯然這不只是提高閱讀率的問題,是一種媒體挑戰利益威權的奮戰,而這個事件更是觸及良知和信仰的議題。
「為什麼會發生?」,為什麼會一再發生?
事件中的受害者是孩童令人不捨;加害人為神父,他所代表是信仰和生活的幫助者,卻做出令人髮指的事,讓人氣憤。但再往深層探究就發現「如果養育一個小孩靠的是一整個村莊的力量,將小孩毀掉也同理可證」。神父所屬的教會制度造成的包庇、漠視罪行的態度,是整個共犯結構的黑暗面。在拜倫的說法裡我們可以理解這種循環:「我們需要著眼在機構本身的運作和政策,並非個別的神職人員;我要看到教會如何操控整個系統,以至於這些加害者可以逃過刑責,加害者可以週而復始的回到他們原來所屬的教區。我要看到這個體制是如何從上而下的指揮運作。」
當然,事情的真相也就在焦點小組的努力奔走下,像燎原的火苗,點燃了罪惡的稗田。這件事是否真的撼動天主教的管理體系?教宗方濟各在2018年8月26日訪問愛爾蘭的彌撒中對於愛爾蘭神職人員性侵案道歉,他說:「我們請求原諒因為教廷沒有憐憫受害者,也沒有主持公義」,教廷方面的道歉,以及2019年2月召開的兒童保護會議,希望是修復和體制更新的開始。

身為閱聽人和基督徒,相關報導確實撼動我,讓人省思。因為所處假新聞充斥,訊息瞬變的時代,如何去明辨、停留在有價值的新聞上確實是一個課題。影片中,羅比在焦點小組討論後承認,數年前報社就接到舉報有20名神父性侵孩童的消息,但是羅比並未慎重處理這個訊息,以至於報導的焦點轉移了。或許當時處理的狀況難度更高他心生畏懼,或許生在波士頓天主教區的羅比,以為是無足輕重的假消息,影片中並未提及緣由,也無從得知。但從羅比之後找律師對名單進行最後確認時,律師反嗆他之前為什麼不處理時,羅比無語了….。當在大家對於羅比之前隱瞞的行為表現凝重時,拜倫說:「有時候我們容易忘記,大多的時候我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突然間光亮乍現,我們卻彼此指責了起來」。拜倫提醒應回歸到身為媒體人應該有的價值觀,即使之前犯了錯,總是有可以導正的可能。「我不能評論在我之前所發生的事,但是你們已經做了很好的報導,這種報導想必會對我們的讀者產生立即和巨大的影響。對我而言,這類的敘事就是我們從事這個工作的原因。」
同樣的,信仰的教導是「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路12:10),當這個教導的機制不再落實在神的兒女身上時,教會淪為一個失靈的信仰機器。當以生命換取生命的福音價值停在只是服事,這個由人所組成的教會,就與同為幫助者的社福團體,或是大型企業並無兩樣。希望信仰於我的價值,不是在看到「兇猛的大鯨魚」的時候只能憤恨的喊著:「他們(電影指教會)掌控了一切,一切」。而是有一個更高的信念是:在我努力行公義,顯出誠實、良善時,相信著:「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12:2)。而即使偏行己路,在誠心痛悔、盡力承擔的過程裡,依然有路可以走,可以歸正,信仰中永恆的價值不正是如此?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4, 12:37
蔡慧宜
2001球報主編,發現波士頓天主教堂神職人員性侵兒童事件,當時環法官將相關資料封鎖相關資料,避免神父性侵資料外洩時,決心要深入挖掘這個案件。並組成了焦點小組展開一連串的調查。
焦點小組 棄而不捨的追查神父性侵事件,真相好像抽絲剝繭一樣慢慢的顯現出來,應驗了隱藏的事不能不顯露出來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雖然羅比主教 不願意 這件事被揭發,企圖掩蓋什麼,我認為兇手是屬於共犯結構裡面的每一個人,
神父,主教,法官,企圖掩蓋的律師和受害者....,這些人都是兇手,他們以為互相掩護,互相包庇 ,這種事情就可以被掩蓋
不被被揭露出來,大家都天真的以為蒙蔽自己的雙眼就以為看不見罪惡,甚至將罪惡合理化,

堅持做對的事,堅持這樣的信念是讓整件事能夠被報導出來最大的原因,堅持才有機會挖掘出天主教會裡面黑暗的一面,巧妙利用媒體的力量,打破共犯結構。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一件事阿~~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18, 10:12
蔡菲芳
3. 你覺得神父性侵事件為什麼會不斷發生?誰應該負責?為什麼?
# 在共犯結構下, 加上人的沉默, 釀成了犯罪的溫床…

5. 當他們取得可以證明羅主教知情的證據時,羅比仍不願馬上報導,為什麼?
# 羅比想要多點時間, 希望再挖深一點找吉姆確認性侵神父的名單

6. 你覺得這事件為何能成功地被報導出來,並得到很大的迴響?
# 因為有一小群人不畏強權, 努力揭開這個重大的問題, 影響了全球

7. 這事件被報導後,產生了甚麼影響?為什麼?
# 天主教的改變 :
A從澳洲.歐洲到南美洲, 各地都爆性醜聞, 惡事被顯露出來
B德國樞機主教馬克思去年九月向受害者道歉.表示加害者須受制裁
C 2019/2/16免除華府前樞機主教麥卡里克
D 2019/2/21教宗方濟各召開在教會內保護兒童會議
E 聖座保護兒童委員會四月舉行全體大會, 追蹤並落實會議決議
正所謂: 事必顯露.光要照亮.仍有盼望

Re: 華神 (2019/8/7)電影「驚爆焦點」問題討論

發表於 : 2019-08-20, 00:36
王雨梅
因信稱義
天主教是教義是可行的,但人性是沒辦法被挑戰的,不承認新約的天主教,不認定耶穌是道成肉身的救世主,馬丁路得創立新教承認新約,讓恩典能進到眾人境內,而不是以守約、守獨身的方式來表示敬虔。
因為個人以意志力的方式表達對神的虔誠,是會有瑕疵的,因為人是屬肉體,若沒有聖靈的引導內住,極可能因罪性而有罪行,羅馬書4:13-14「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所以不是要尊守律法而得到救恩,而是「信」。
神父們想要抵擋肉體的情慾,也就是想要用意志力去控制自己的需要,用意志力就遵循律法,然而耶穌早就為我們完成了贖罪祭,並不是用守律法來證明敬虔,或是符合神父這個資格。

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
因此這麼多的神父因為受不了肉體情慾的騷動,以致於犯下真正的罪,教會的高層,原不想神被玷污,但那個罪行早就超越信仰低下到法律,早就使神蒙羞,一再掩蓋,一錯再錯,像雪球般的越來越多人受牽連,路加福音8:17「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那些從小被性侵的孩子,那些如影隨行的記憶,無時不刻的出現在他們生命中,那些傷害影響他們的身體、生活,就算是成家的受害者,也不願再看到這樣的神父再次接觸到孩子,挺身而出的受害者更是抱著公義終將被彰顯的信心,再三的集結、再三的受訪,甚至和加害人見面,這些過程彷彿就像是神不斷釋放出機會給人悔改,給人和好,好讓那流血的傷口,可以被止住,可以被修復,可以被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