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在我生命史上的意義
Christine
說我和主的相遇是建立在「利」字上頭並不為過,祂幫助我考上一 所心中夢想的學校,至於祂從我這兒得到什麼好處,我則無從得知。之 後我還願似地穩定上教會聚會、崇拜,基督徒常掛在嘴邊的「十字架」 對我而言意義不大。
十字架可以避邪
十字架在我信仰生命之初頂多是個流行的圖騰,在教會勢力範圍裡, 它的意義是嚴肅的,但是在流行的國度裡,它則幻化成為彩光炫影的裝飾 品,在那些日子裡,我也佩戴十字架項鍊,除了身份的宣告之外,我相信 它可以避邪(吸血鬼片裡不都是這樣演的嗎﹖),十字架可以稍減我對黑 暗的恐懼。
十字架是酷刑
有機會讀到一篇文章,對十字架作為一種酷刑有十分詳細的說明,我 瞭解到十字架不只是一個動作,而是一個慘絕人寰的過程。它是一種專為 奴隸、盜賊和叛國賊預備的刑罰—
鞭刑:又稱小死刑,僅次於大死刑—釘十字架。職業劊子手先將犯人 全身剝光,然後將他固定在刑台上,犯人的手腕緊扣在鐵環上,面朝下, 全身拉緊,頭腳對齊,預備接受刑刑鞭的鞭笞,這是一種形似短柄的長鞭, 鞭上綴滿無數鋒利的小鐵鉤,一鞭下去就勾起許多小肉屑。
遊街示眾:當犯人被鞭得幾近癱瘓的身體從刑台上解下來之後,先將 傷口沖洗一番,緊接著就是當街遊行,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釘十字架:遊行之後就要進入殘酷的死刑。犯人由四名士兵按住,將 一根五吋長的鐵釘固定在犯人的手掌心上,然後將鐵釘錘釘在手背後的木 架上。約錘打四、五下,鐵釘即穿透木架,第五下就可牢牢地釘緊,使手 掌不致滑動。並在犯人胯下固定一塊類似犀牛角的支撐物,以使大部分的 體重不致落在犯人的雙手上。最後再將犯人的雙腳合併,用一根鐵釘,釘 透固定在木架上。犯人因為沒有水喝,雙唇開始乾裂,烈日直接射入被釘 者的雙眼,甚至眼瞼上也紅光一片。舌頭腫脹,唾液乾竭,手腳發腫,胯 下的支撐物深深地扎入性器官,既無法轉身也不能更換姿勢,全身肌肉開 始痙攣。背上的肌肉開始收縮、糾結抽筋,有時候抽筋會使得頸部僵直, 原本潤滑人體的黏液組織,因乾竭而如碎石般刮著,撕裂人的喉嚨,鼻竇 孔中有如充滿了碎石屑,每當瞳孔一轉,它們就撕裂著眼瞼皮層。十字架 上的痛苦是沒有窮盡的。過了數小時,士兵們為了催促犯人快點死亡,他 們便開始斷犯人的腿,由一名士兵爬上梯,以一支木槌敲斷犯人的右大腿 骨,接著再著再敲斷左大腿骨。大部分罪犯都赤裸而死,在各種生物巴巴 的覬覦之下,死在人們冷冷的訕笑中。
十字架是救贖
——有一個人死在十字架上,是為了我的罪被釘死,血從祂的手、腳汨汨 地滲出。
文章的內容擱在心裡久了漸漸發酵,我發現當我閱讀四福音書任何一 卷將近尾聲,也就是即將近入耶穌受難的情節時,我下意識地抗拒往下讀, 我也發現我的心在隱隱作痛,如果可能,我真不願意耶穌受十字架的酷刑。
基督信仰對我生命最大的改變是,對於自己的不完全—包含性格以及行 為上的缺陷,越來越敏感,夜深人靜我與自己獨處時,想愛人卻愛不出、想 行善卻行不出的無力感特別容易湧現,然而它在日光下是隱藏的,我彷彿每 到黑夜就身陷其中,被黑暗勢力所挾持,找不著出路,我被自責的情緒所淹 沒,我甚至討厭我自己。
對於罪的意識一旦產生,耶穌的死開始具有非凡的意義,我的眼淚在耶 穌受難的經文處汨汨流出,我閉上眼睛,感受那我永遠也無法感受,而本應 是我承擔的十字架的痛,主的釘痕手在汨汨地淌血,祂因痛苦而掙扎著,臉 因父神和人的棄絕而絕望地偏向一旁,然而祂是無聲的。我寧願主從十字架 上下來,但主耶穌會對我說:「撒旦,退我後邊去!」就像當年祂斥責門徒 的,「豈不知我所受的一切都是為了你﹖」
祂代替了我。祂是為了我的罪死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