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攜手重建家園

作者:SMS(敏雄)

                             


「案主中心」的基本原則

  在助人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項倫理原則就是「案主中心」。所謂的案主中心的意義,在於站在案主的立場來思考案主遇到的問題,一切的服務措施以案主最佳的利益與權利為考量。換言之,助人者在服務過程中必須時時體察案主的感受與需要,根據這些需要來擬定服務的方案與策略。

  許多基督徒或教會認為,生理、心理與社會層面的關懷工作只是建立關係的手段,只有談到「信耶穌得永生」才是最終目的,由此看來,助人的基本倫理精神似乎與基督教的福音工作相違背。我個人認為事實上兩者不但不必相背離,甚至可以是相輔相成的。因為,耶穌「道成肉身」的做法,便是案主中心的最佳寫照。

  耶穌基督以神聖的神格降世為人,在世間體驗著人的生活,也服事人,這便意味著上帝認同人的苦難與軟弱。到最後,耶穌被訂在十字架上,以祂無罪之身代替有罪的人們洗淨罪惡,這種犧牲的愛是無比的愛。從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我們看到的是在上的虛己,委身入受苦的群眾中與民同苦,在人群中服事需要的人,甚至為了人類而犧牲自己。因此我們可以說,道成肉身的精神不但展現了案主中心的倫理精神,更強調從心理真實地認同苦難中的人們。

  從這種精神出發,當今的基督教會便應該時時刻刻認同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住民,願意走入他們的苦難中與其同苦,為受壓迫者倡導、代言,並積極地扮演神與人之間和解者的角色,使台灣的成為上帝的國度。

  當基督徒走出教會圍牆進入社區人民的生活時,便是認同台灣這塊土地上每一個住民。因為,救贖不只是存在教會之中,上帝不單看顧受洗的基督徒;相反的,台灣每一片土地、每一段歷史、每個人身上都有上帝的旨意在。

陪伴創痛陪伴經歷上帝的大能


  那麼怎樣將基督信仰的精神融入災後重建事工中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必須先意識到對於台灣的人民來說,特別是還為認識上帝的百姓,聖經中許多人物和故事的情景都是信徒們所不可能親身體驗到的,要讓信徒對某段聖經經文產生「共鳴」,很重要的就是以信徒自身曾經經歷的體驗為例子,來呼應聖經中的道理。也就是基督徒與教會必須將聖經中的道理、精神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讓受助者能夠從重建家園的過程中,去尋找上帝同在的確據,而不僅是硬生生地記憶一些聖經人物或故事。

  所以,災難後無論是醫療、教育或是慈善救濟的重建事工,基督徒所扮演的不是「傳講」基督教福音,而是要藉著與他們一同哀傷、一同奮鬥,讓台灣人民親自體驗上帝的同在,進而達到生命的更新。所謂的福音是在受助者生命轉換的過程中呈現出來,是透過他們自己親身的體驗才能夠獲得的。換言之,社會關懷事工本身就是福音的實踐,而福音的具體表現就是案主生命的更新;福音的「效果」是在關懷的過程中,由案主自然地從基督徒和自己身上去體會信仰的力量,讓受助者自己從生命的轉換中去體驗上帝在他們
身上的作為。

(作者註:這篇基本原則之後,我很想再花一些時間將我對本土神學、社會福利、台灣人性格的思考做個整理,並加入這段期間我參與災後重建功做的心得,寫出一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的方案,希望能夠對教會、團契或機構參與協助災民重建家原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