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慈愛、渴望公義」1999.9-10月的社會震盪

作者:gospel

                             


        1999年9-10月發生的兩件大事——地震與陳進興被槍決事件,連連衝擊基督信仰的核心,很多人頻頻追問:上帝為何容許苦難發生?為何無辜的人受害慘死?上帝是慈愛的嗎?一個惡人惡事作絕,害死十五條人命,僅只死前悔罪,就可以進天國?若是這樣,上帝還配稱為公義的上帝?

        地震讓人追問,上帝是慈愛的嗎?陳進興事件讓人追問,上帝是公義的嗎?而作一個基督信仰者,不僅需要回答這個信仰問題,還要能將信仰落實於跟社會的互動、回應社會人人關注的議題上,讓信仰不只是對個人,也是對社會產生意義。

        因此當信仰回應社會時,將會把問題轉成如下的問題:基督信仰如何回應集體性的受苦事件?基督信仰如何回應社會需要的愛與正義?

        當信仰能在苦難、愛與正義之間,找到信仰上的答案;這個信仰,就算不能以實證方式在社會上成為制度,但它卻能因著讓人對愛與正義永遠有期待有盼望,而不至於陷入犬儒、虛無主義的譏諷世事,並能將愛與正義的期望,嘗試付諸實踐。若是這樣,我們可以說,這個信仰對社會是有意義的。

        面對一個集體性受苦的事件,基督信仰的安慰對個人而言,會來自與上帝交談的神秘體驗,這神秘體驗會生發在「禱告靈驗」的人身上,也會生發在「禱告不靈」的身上;但是除了個人體驗,信仰還必須據以回覆集體性的受苦。基督信仰是將之放在上帝的十字架之愛上——上帝與人一同受苦。

        而對陳進興事件導致的社會制度上愛與正義的衝突,基督信仰的回覆是:不管是在歷史中、在社會上、或在信仰群體中,愛與正義的平衡都是「不可能完滿」,基督信仰群體必須調整為了愛忽略社會正義,帶出來的社會不平;而社會呢,需要在憤怒與正義之外,幫助受害者個人可以透過「饒恕」找到平靜。當社會群體無法找到制度上愛與正義的平衡點時,基督信仰對愛與正義的平衡的信仰答覆,還是在上帝自己主動選擇受罰受苦的十字架事件上。

        十字架信仰成為回應社會議題的信仰核心;同時因著十字架對苦難、愛與正義的回覆,使基督信仰者沒有權利走向虛無、犬儒、憤世嫉俗的路子上,他們只能選擇悲憫憐恤苦難的世界,選擇在短短人世間,努力的實踐愛與正義。就此信仰一併回應了社會議題,使信仰對社會產生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