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稿與知名度 | 昆布 |
已經記不清我生平投過幾次稿,大概用十隻手指就算得出來。但只有一次被採用,連刊登的時刻都不知,直到有天我收到一張報社寄來的支票,才恍然大悟。我還特地打電話到報社,請求他們給我寄一份影印的稿子,證明我的文章曾經登陸在報紙的版面上。不知道為什麼,大概是膽子太小了,我很害怕收到退稿的通知,那些委婉又虛假的言詞,好像安慰又像鼓勵,但總之你的稿子我們無法採用,請你再接再勵等等。正因為投稿次數太少,所以退稿經驗也不多,所以我對寫作還沒完全絕望。
然後就是網路興盛的時代了。似乎沒有審稿制度,無評鑑的機制,無退稿的煩惱,當然也無物質的酬勞。但是很快你就會得到回應,因為這裡有眾多的讀者。至於我們所寫的東西能流傳多久,或者只是成為一堆垃圾,和我們日後的鍛鍊與表現很有關係。古早時代沒有網路,要想發表或出版可不是那麼容易。不要說庸才的機會不多,就連那些大師、天才也是吃過不少閉門羹,歷經挫折,才開創出自己的天空。我提幾個例子大家就可以知道了:
1911年左右,Marcel Proust準備把他800多頁的手稿交付給出版社出版,這就是日後著名的《往事回憶錄》,或說《追憶似水年華》(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但是讀過書的人(不一定讀完)大概都知道,這本書缺乏昂揚激動的情節,也沒什麼起伏跌宕的變化,很不容易讀的書。誰要出版這種類型的書籍?他一共試了三家,都遭到拒絕。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位拒絕手稿的竟然是紀得(Andre’ Gide)。第三家出版商的評論很絕也令人發噱,他們的說法是他花了三十頁的篇幅,就是告訴人說他怎樣在床上翻來覆去(大家可能還記得,這部書的頭一句就是跟床有關)。於是,Proust決定自掏腰包出書。
1913年十一月間,史旺之路(Du Cote de Chez Swann)終於面世,這次紀得認真把書讀過,隔年的一月間紀得寫了一書道歉的信函給普魯斯特,他在信中表示:『這是Nouvelle Revue Francaise出版社最嚴重的錯誤,也是我一生最懊惱悔恨的事情之一。』,甚至表明他認為Proust是個社交花蝴蝶,他坦承他只粗率的看過手稿,對裡頭的內容沒什麼印象,他請求Proust的原諒。至終Proust 原諒了他,日後他們也成了好友。雖然退稿是件不愉快的記憶,但畢竟還是一則文壇佳話。
至於James Joyce就更不必說了。他的第一本書《都柏林人》被二十二個出版商拒絕,等到第一版出版之後,還遭逢噩運。Joyce夫子自道:『當書本終於印出之後,有些善心人士把整版的書全買了下來,然後在都柏林付之一炬,一種全新的私刑』。可以想見,那些善心人士一定認為Joyce把都柏林的醜態全給抖了出來,只有焚毀才能保住都柏林人的面子,或者如此才能消除心頭之恨。
我們想嚴肅沉悶的巨著出版不易,那麼通俗暢銷的小說應該深受出版商歡迎罷?那也不盡然,Stephen King 就有一段被退稿的沈痛經驗,讓我直接引述他的話:『早在1970 年代,我第一本小說Carrie出版之前,我將三章的小說內容,還有一份科幻小說的大綱寄給了一個出版商,三週之後,我收到我的原稿,還附上一個有禮卻冰冷字條,字條上寫:『我們對那種處理反烏扥邦的科幻小說不感興趣。』信上還說:『這種東西不賣座。』(乖乖,這個出版社日後一定悔不當初!)我對我太太嘟噥了幾句─大意就是,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和史威福特(Jonathan Swift)筆下的反烏托邦,效果頂好的嘛─我順手把書給丟到抽屜裡,這一擱就是八、九年的功夫。』
我想,如果連天王暢銷作家Stephen King 都被退稿,那我們這些小魚小蟹吃點閉門羹算什麼。雖然出版社裡有許多獨具慧眼的文士,但出版商也是商人,他們評估出版的根據,除了書能暢銷賣座,書本也得有創意,最好是具有知名度,當然啦,他們看走眼也在所難免。
那麼當你有知名度了,甚至掛上了某種金字招牌,出版商一定買你的帳?大概錯不了,但有這麼一個案例,倒是很叫出版商丟人現眼。幾年前小說家 Doris Lessing(金色筆記的作者),為了要幫助那些新手上路,打開出版市場,就化了個新筆名,投了一本小說給英美的出版商徵求出路。結果,遭到十家退貨,還包括那家專門發行她小說的出版商。說不定Doris早已經料到,想藉此給這些書商一點顏色,教訓教訓他們不要這麼勢利眼。也有可能,她還存著一點期盼,希望出版商能只看作品,不看名人。但是對不起,知名度的確是個殘酷又現實的東西。藍燈(Random House)的創始人塞爾夫(Bennet Cerf)也有同樣的慨歎,那些出了名的作家利用知名度,把他們不怎麼樣的東西交給他,他實在不想出版,但是他知道即使他給名人退稿,其他出版社還是會爭著要。
知名度果然厲害,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的經驗證實了這種威力。他述說自己的退稿經驗﹔〔我在七十六年前完成了第一本書籍,我把它發給每一個我聽過的英文世界出版商,他們拒絕的理由完全一致: 直到五十年以後書才付印。現今只要有我的名字在上面,出版商什麼書都肯印。〕
雖然慘遭出版商拒絕,還是有人採取自力救濟的方法,還藉此報仇雪恨。詩人e e cumming(讀過他詩的人知道,此公名字都是小寫的)有本書,被一打以上的出版商拒絕。有天他的書果然出版了,他的提獻是這麼寫的﹔〔不謝以下的書商﹔Farrar&Rinehart, Simon&Schuster, ….Harcourt Brace, Random House…〕是誰印了這本書呢? ee的媽。從這件事就知道,e e cumming 鐵定是個文化頑童。
我的結論就是,我們有幸生在一個不太需要退稿的時代,但是不退稿不代表我們有粗製濫造的權利(如果幾年以後,你還期盼有人讀你的東西),反而我們應該勤奮練習,多讀別人的著作。特別對那些說誠實話的人表示尊重,還有不要被美言衝昏了頭。雖然我寫的是陳腔濫調,但終究是肺腑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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