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若內些的「最後晚餐」,畫於1573年。
畫面乍看之下很難找到耶穌,儘管耶穌仍像過去通例,坐在畫面最中央,但是耶穌身旁除了十二門徒之外,還有房屋主人和眾多僕人、手持長矛的士兵、孩子、小狗、一名黑人與侏儒,耶穌置身的房子,也不是在巴勒斯坦,而是在文藝復興時代豪華建築的二樓拱門下面。最糟的是,耶穌與門徒的晚餐兩旁,是另外兩組晚宴,吃喝笑鬧,很明顯的是貴族的晚宴,他們將中央耶穌與門徒的最後晚餐的宗教意味,沖淡的無以復加。
維若內些這幅畫原本是要為威尼斯修道院的飯廳繪製的。在寧靜的修道院放置喧鬧的貴族豪華晚宴,使原本要讓修士默想最後晚餐事件中的信仰意涵的作品,卻變成炫耀貴族生活的奢華,可想而知,這幅畫被退件了,並被要求改名「利未的家宴」。(利未,是罪人的象徵代號。)
當然,從構圖比例上一看即知,維若內些的最後晚餐,重點不在耶穌、也不在門徒,而是在貴族,他「借題發揮」,讓捐畫的貴族被取悅而心滿意足,他嘗試讓我們看見的,也只是貴族的生活。
● 丁多列托的「最後晚餐」,畫於1594。
這幅畫跟前兩幅都不一樣的,變成斜角構圖、明暗色彩對比與光源著重、動態感上,都十分接近巴洛克風格了。但丁多列托使用這樣的構圖、明暗對比與光源、動態感,不只是順應流行風格而已,他更有強調信仰內涵的意味在。
畫中有兩種不同的光源:神聖光與俗世燭光,有兩種不同的人:參與神聖事件的天使、耶穌、門徒與侍奉晚餐的僕役,食物也分成兩種:具有信仰象徵意義的餅杯與日常生活需要的餐果。更特別的是,藉由斜角構圖,畫內的人被切割到畫外,當然,這也意味著,畫外的人被邀請置身畫內。
同樣都是人間世進入畫內,但丁多列托的畫充滿宗教性,維若內些卻不是,原因是,維若內些將貴族豪華宴會的描述,清晰一如畫面中央的最後晚餐,甚至畫面前方的貴族(應當是捐畫者),比例特別的大特別的明顯,相反地,丁多列托讓人物籠罩在陰影之中,隱隱約約難以分辨,他們統統被氣氛所挾裹,他們不是以獨立的個體身份發生作用,而是他們相加而成的整體才是意義所在,可視為勢不可當的宗教體驗。
我們可以從耶穌對待門徒的動作中,看出耶穌正在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以後你們也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這紀念主愛的象徵儀式,不僅發生於當時,也發生在世世代代紀念上帝捨命之愛的信徒身上,因此丁多列托的模糊人與人的界線,並著力於運動的進展和時間的流逝。觀看丁多列托的畫,在視覺上會產生動蕩感,不能減速,可以說丁多列托用戲劇展開有意義的「事件」,終點、起點同等重要,同為整體的一部份。因此他完全不著意描述個體,個體在整幅畫的宏觀下是模糊難辨的。
● 結語:
從這三幅作品的比較,我們會發現同樣都是「最後晚餐」主題,在細膩的形式分析中,還是可以看出來不同畫家要帶我們「看見」不同的重點,同樣的時代風貌、同樣的主題,背後不同的著重點,指出了畫家自身的信仰呈現;一如我們細讀默想聖經中「最後晚餐」事件後對這事件的詮釋,也呈現了我們的信仰一般,最終指出,信仰其實是自身之事,宗教藝術和信仰,並不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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