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雷的美國性格:談嬉皮重機車的文化能否移植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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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的美國性格:談嬉皮重機車的文化能否移植台灣

文章李若凡 » 2012-11-19, 23:30

李 若 凡



哈雷(Harley-Davidson)機車,最初是在1903年由21歲的威廉哈雷和20歲的亞瑟戴維森在一間小木屋裏拼裝出來的,並以兩個人的姓氏命名為「哈雷-戴维森」。經過了百年,今天的哈雷,已經成為美國文化的一個重要象徵。

哈雷的文化是哈雷機車與哈雷精神的混合體。哈雷文化的淵源是牛仔文化,這種文化的根基是那種在曠野上自由自在、縱横馳騁、胸懷廣闊、放縱不羈的精神。60年代的嬉皮,他們則以怪異的髮型、破牛仔褲、紋身、摇滾樂作為標幟,喜歡騎着哈雷呼嘯而過,居無定所四處流浪。後來,越來越多的美國白領開始喜歡上了騎哈雷:哈雷對這些白領來說並不是交通工具,而是一種玩具;每逢假日,就會有很多的私人企業老板、律師和一些專業人士,成群結隊湧上公路,形成了所謂的「高雅豬娃(HOG)」的哈雷風格。

哈雷最大的特點是力求自己個性的突顯與張揚。哈雷的精神:富有激情、追求自由、具冒險性、偶爾又帶有一點叛逆。他們喜歡休閒的生活方式,享受生活,而且非常熱衷於與别人分享對哈雷的激情,以及哈雷帶給他們的獨特駕乘體驗。一個世纪以來,哈雷一直是自由、原始動力和美好時光的代名詞。在幅員遼闊的美國,哈雷文化展現出了一種「壯遊」的姿態。

那麼,如果哈雷文化移植台灣呢?台灣可以形成哈雷式的嬉皮重機車文化嗎?台灣沒有嬉皮的文化傳統,所以哈雷的車主,可能就是白領的中產階級;他們騎哈雷,是以享受生活為最主要的出發點。其次,台灣地狹人綢,公路上,也往往車輛擁擠;哈雷的那種「開闊」的精神,在台灣可能要受到環境巨大的限制。遊車河,絕對不等同於哈雷的嬉皮重機車文化。更重要的是,哈雷在台灣,幾乎沒有那種緬懷過去美好時光的時代意義。

一個台灣人,可以採取的騎乘哈雷的態度,是「分享」美國的文化。就像我們吃麥當勞的漢堡,並不在於使我們成為美國人;我們吃生魚片,也不在於使我們成為日本人。身為台灣的騎士,可以分享一些美國的哈雷文化,做一些本土文化中所沒有的體驗。就像美國人,不也是練習拿著筷子,夾起糖醋排骨。

我們如果比較哈雷的嬉皮車與重機跑車,如Ducati,我們會發現:就重機車而言,跑車與賽車,是全球共通的語言;而嬉皮車則不是。文化,是可以溝通與學習的;但一種文化,有其根源的精神。台灣人騎哈雷,或許可能發展出一套屬於台灣式的哈雷文化,就像日本,發展出了屬於日本人自己的重機車文化,但與美國的哈雷文化,絕對是不同的。就像全世界都可以模仿NBA成立職業籃球,但NBA內在的精神,卻是美國的。

哈雷,終究是哈雷,早已成為一頁美國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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