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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物的正當性:談個別文物的研究成熟與否

發表於 : 2013-01-21, 00:44
李若凡
李 若 凡




文物的鑑定,是一門專業;除了科學的鑑定之外,藝術史的分析、眼力與直覺,亦是鑑定的重要手段。也由於文物的鑑定,在今天,仍無法百分之百用客觀的科學方法來完成,因此,經常會出現在認定上的爭議。

流傳有序,是傳統上認定文物的重要依據;今天,大博物館之中的藏品,也大多是流傳有序的文物。但經由新研究的出現,大博物館中的文物,也會遭受到挑戰。這就牽涉到文物正當性的另一個重要依據:對該個別文物的研究成熟與否。

不同的文物,進入研究的視野,時間不同,對於其的研究成熟度,亦會有不同。有的文物,從宋代就進入了研究的領域,對其研究的時間,可能將近千年;也有的文物,是近一、二十年才出土,對其研究的時間,不到二十年。另外,有的主題與文物,歷來就受到較多的關注,所以曾經投入了無數的人力、財力與時間,加以研究;而也有一些文物,歷來受到的關注較少,因此對其研究的累積,也相對有限。

鑑定研究的基礎,始於客觀的事實;例如青銅器出土的地層,或畫作的紙絹受損的程度等等。但,在這些客觀的事實之上,如何去認定與詮釋,就帶有主觀的成份了。有一些文物,流落民間許久,原始出土的資料,付之闕如;又有很多時候,文物的認定,需要靠風格的判斷,此時,就又必須依靠眼力了。

權威,是一個令人又敬又畏的詞,在科學昌明的現代,我們當然不會再以權威作為唯一的學術正當性來源。但,如前文所述,文物的鑑定,需要靠藝術史的分析、眼力與直覺。很多學術界的權威,經由多年的研究與實務經驗,所累積的藝術史、眼力與直覺的功力,在今天的文物鑑定上,仍起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所以,筆者認為,兩個指標,應是判斷一個鑑定意見的重要指標:一個是提出意見的人,本身的權威性;另一個,則是認同此一意見的(權威)專家人數。

鑑定,是一個專業,不能依靠多數決來認定。但在專業圈內,如有多數具公信力的專家共同認定,在學術上,應是可以取得一定的正當性與權威性。這就是Thomas Kuhn所說的研究的「典範」。當然,這並不是不能被挑戰的,但筆者認為,當一個典範被建立之後,學術社群應先假定其立場為正確,對於挑戰的觀點,則必須有很堅實的證據與立論,才能成功推翻原先的典範。

筆者,不是鑑定研究的專家,但與其他千千萬萬喜愛傳統文物的人一樣,希望自己在看傳統文物之時,能夠有一個依據。我們不願意盲從權威,但也不希望見到信口開河。因此,筆者便試著採用人文學研究的一些基本原則,提出上述的想法,提供作為參考。